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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18790282122你局《关于粉煤灰(渣)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2006〕173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粉煤灰(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
查看更多2018年6月1日 粉煤灰 (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 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 (渣)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
查看更多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1995〕44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产品的范围,也不属于《财
查看更多2007年2月5日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应当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免征增值税,也不得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分包人开具1%,总包差额简易计税可以全额
查看更多2007年2月28日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应当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免征增值税,也不得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 七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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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2011年6月3日 为此,电厂销售“粉煤灰”同时接收“清理粉煤灰场地”的非增值税劳务,其“粉煤灰”销售同时具备上述特征即为所有权发生转移之日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7]158号)规定即“对纳税人 ...
查看更多2007年2月5日 你局《关于粉煤灰(渣)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2006〕173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粉煤灰(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 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财政
查看更多2021年12月30日 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查看更多2007年4月11日 你局《关于粉煤灰(渣)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2006〕173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粉煤灰(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 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
查看更多2014年1月6日 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1995]44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产品的范围,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
查看更多2007年2月28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粉煤灰(渣)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2006〕17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粉煤灰(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
查看更多2018年6月1日 你局《关于粉煤灰 (渣)增值税问题的请示》 (深国税发〔2006〕173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粉煤灰 (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 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 (渣)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
查看更多2011年6月7日 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 财税[1995]44号 )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产品的范围,也不属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 》
查看更多2007年2月28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粉煤灰(渣)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2006〕17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粉煤灰(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
查看更多2018年5月26日 关于粉煤灰销售增值税的1663875该生产线在矿山配置一台单段锤式破碎机,破碎后的碎石用长胶带输送机送人厂区。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积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战略,使得一大批外矿山机械设备企业进入中市场,我砂石生产线企业在夹缝中发展。
查看更多2016年1月7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7日. 2015年6月12日 财税 [201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能源节约和耕
查看更多2008年11月1日 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1995〕44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产品的范围,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
查看更多2011年6月7日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应当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免征增值税,也不得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2011年第32号公告规定是无偿赠送行为也必须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查看更多2007年2月4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粉煤灰(渣)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2006〕17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粉煤灰(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
查看更多2008年12月19日 我公司每个月都有定量的煤渣出售,请问出售煤渣的税率是多少?有没有正式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58号)规定:“粉煤灰(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
查看更多2008年12月19日 销售煤渣是否免税?按现行政策规定,以煤渣为原料生产建材产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在原料中掺有煤渣生产的墙体材料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其自己开具专用发票,但销售煤渣则要按章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
查看更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2号 2011-05-19. 现将纳税人无偿赠送粉煤灰征收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将粉煤灰无偿提供给他人,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查看更多2014年1月6日 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1995]44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产品的范围,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
查看更多2011年5月19日 纳税人将粉煤灰无偿提供给他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征收增值税。销售 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 本公告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此前执行与本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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